发布时间:2021-05-27 16:48:19来源:转载
执业药师证可以评定职称,新版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第六章:“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,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,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。”接下来一起来看看东莞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是什么?
执业药师考试科目
主管药师考试的科目:
基础知识:生理学、病理生理学、生物化学、微生物学、天然药化、药物化学、药物分析
相关专业知识:药剂学、药事管理
专业知识:药理学和生物药剂学
专业实践能力:临床药物治疗学岗位技能和专业进展
报名条件:
一、报考全科(四科)
根据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第九条规定,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:
(一)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;
(二)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;
(三)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、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;
(四)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;
(五)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。
注意: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、成人高等教育、网络远程教育等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,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、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、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时间不计算在内。
注意:新政中的“相关专业”由国家药监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确定。
二、免试条件(两科)
根据《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第四条规定,符合《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报考条件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免试药学(或中药学)专业知识一、药学(或中药学)专业知识二。
1、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,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;
2、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,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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