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级建造师

全国咨询热线 : 8 : 00-22 : 00
位置:教育视窗 > 资格考试 > 建筑 > 一级建造师 >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的顺序  正文

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的顺序

2020-05-23 23:08:48来源:转载

摘要: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的顺序是怎样的?部分考生对于以上问题比较关注,一级建造师频道为大家解答如下: 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的顺序如下:

9:00—11:00   建设工程经济

14:00—17:00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

9:00—12:00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

14:00—18:00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(10个专业)

考试成绩的话,连续的二年通过,则通过。称二年滚动有效。

资格证的有效期:考出来后,则三年一次的继续教育 ,则证书长期有效

注册证的有效期:注册后,则三年要续注册,则注册会长期有效。

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:

凡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:

1.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。

2.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。

3.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。

4.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,工作满2年,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。

5.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,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。


同类文章